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关于浙江鑫旺工贸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金华市金东区岭下镇工业功能区的厂房及附属设施、绿化拍卖(头部次拍卖)的公告
关于浙江鑫旺工贸有限公司所有的金华市金东区岭下镇工业功能区的厂房及附属设施、绿化拍卖公告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8月1日10时至2017年8月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户名: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浙江鑫旺工贸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金华市金东区岭下镇工业功能区的厂房及附属设施、绿化,产权证号:金房权证婺字第00352299、00401032号,登记时间2012年1月11日、2014年7月4日,确权建筑面积:16052.07平方米。土地证号:金市(两区)国用(2012)第9-1号、金市(两区)国用(2012)第9-2号,土地使用权面积:20125平方米,土地性质: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58年10月5日、2056年12月23日。(拍品详情见附件《评估报告》)
起拍价:1755万元,保证金:200万元,增价幅度:20万元(或其整数倍)。
1.国土部门复函我院的函中载明,该宗建筑转让处置后,买受人须办理宗地合并审批手续,合并后宗地剩余使用年限按剩余年限较短的宗地重新核算;买受人须在当地注册登记,须符合金东区工业项目入园(招商)条件,并与金东区有关部门签订土地节约集约用地协议;按《金东区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实施意见》规定,做好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按招商规定另行补缴税收保证金、建设保证金。
2.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婺城区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婺城区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如竞买人在拍卖前不符合国土部门设立的条件,拟拍卖成交后设立相关公司的,需在竞买开始前就公司股东及股份组成报婺城区人民法院备案登记。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一天17时止(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17:00)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季法官25联系并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蕞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已对本标的实物现状进行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所得税、印花税、契税等)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有关房屋税费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处、国土局、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经税务部门反映,增值税发票必须由出让人开具,买受人可能无法取得该发票。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如果本次拍卖流拍,已经在本院申请立案执行被执行人浙江鑫旺工贸有限公司的所有债权人可以以本次拍卖保留价抵偿债务,但需在本次拍卖流拍后三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联系法官:季法官,联系电线)。如逾期不申请以物抵债,则视为自动放弃抵偿权利。
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3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金华市婺城区财政局非税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农行金华婺城支行,账号:07983767。注:可到法院结算中心直接刷卡支付余款。请备注买受人姓名与买受物品;请勿将余款直接打入支付宝账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
依照法释〔2016〕18号《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取得银行贷款资格的竞买人须在拍卖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金华市婺城区财政局非税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农行金华婺城支行,账号:07983767)交付成交金额30%以上的首付款(包括保证金)。
(拍品详情,季法官)、01(拍卖流程)监督电线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咨询。联系地址:金华市八一南街123
浙江鑫旺工贸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金华市金东区岭下镇工业功能区的厂房及附属设施、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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