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关于2026年6月22日拟对舟山聚众建材有限公司筹建项目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关于日拟对舟山聚众建材有限公司筹建项目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舟山聚众建材有限公司筹建项目
舟山聚众建材有限公司筹建项目
租用浙江舟山天弋商贸有限公司和浙江舟山航宇建设有限公司的厂房及场地实施生产,设置2条建筑垃圾破碎生产线条自动制砖生产线条水泥稳定层生产线,对城市建筑垃圾进行破碎加工,制成不同粒径的石料,将大部分石料作为中间产品用于生产水泥砖、水泥烟道、新型墙板和水稳料,剩余部分作为建筑用石料出售,预计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处理城市建筑垃圾80万吨,生产水泥砖6000万块、水泥烟道10000根、墙板砖10万平方米、水稳料60万吨,出售建筑用石料10.93吨的规模。
2026年6月18日至2026年6月29日在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网站公示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和要求实施项目建设,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对项目建设产生的环境影响及其相应的环保措施承担法律责任。
施工期:①施工扬尘通过洒水和定时清扫措施予以防治。②不产生餐饮废水和油烟废气;施工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蕞终进入东沙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海。③选择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先进的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与作业时间,夜间禁止高噪声建筑施工作业;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监督管理,提倡文明施工。④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在生活垃圾箱内,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⑤建筑垃圾尽可能回收利用,不可利用部分与生活垃圾一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⑥施工主要在现有厂房内进行,现有厂房外场地(除绿化带外)基本进行了地面硬化,杜绝水土流失影响。 营运期:1、废气:①城市建筑垃圾在原料厂房内卸料堆放,建筑垃圾破碎生产线,水泥砖、水泥烟道和墙板砖生产区均设置在生产厂房内.②2条建筑垃圾破碎生产线的一破和二破设备自带喷淋装置,提高原料含水率,减少粉尘排放。③尽量降低破碎生产线出料口与地面间的落差,减少出料粉尘的产生。④水泥筒仓均经密闭处理,仓顶配备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对水泥卸料粉尘处理后排放。⑤对墙板砖搅拌设备入口进行严格封闭,确保搅拌粉尘不外逸。⑥水稳层生产区位于生产厂房外东侧场地,要求对生产线设置顶棚和三侧挡板(除上料侧外),并在进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上料粉尘收集并通过布袋除尘装置处理达标后经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2、废水:①厂区已设置厕所和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管,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蕞终经东沙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海。3、噪声:①生产厂房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隔声效果相对较好。合理进行平面布局,所有生产设备尽可能布置于厂房内,尽量远离厂界。生产期间对厂房门窗进行关闭,降低噪声影响。②尽量选用环保的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对水稳层生产线三侧设置围挡(进料侧除外),对产生振动的设备设减振基础,降低设备运行噪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6月23日至2026年6月29日(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高亭镇星河路250号四楼生态环境窗口,邮编:3162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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