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浦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洞头海洋食品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园区配套服务中心(洞头海洋生物科技示范孵化基地部分)建设及运营服务的废标公告
洞头海洋食品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园区配套服务中心(洞头海洋生物科技示范孵化基地部分)建设及运营服务
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11月08日
马晨晨,吕旭健,蔡继晗,杨琼影,蒋兆光,潘振开(采购人代表),陈志锋(采购人代表)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浦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洞头区新城区城南大道91弄14号
2、采购人名称:温州市洞头区科学技术局
地址:温州市洞头区海兴路136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库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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