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国际影视中心被认定为2019-2020年度浙江省重点文化产业园区
近日,浙江省委宣传部印发浙宣〔2021〕4号文件,正式认定浙江国际影视中心为2019-2020年度浙江省重点文化产业园区。
2020年,浙江国际影视中心坚持守正创新,融合发展,更好做强平台、做优生态、做大园区影响力,构建以“中国TOP直播电商产业园”和“中国蓝文化创意产业园”为双翼,以影视后期制作基地、研学培训基地和会议会展基地为主力的文化园区发展格局,获得“萧山区文化创意产业园”认定,并被列入“浙江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培育名单,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新的一年,新格局、新起点、新征程。浙江国际影视中心将以此次省重点文化产业园区认定为契机,继续紧扣媒体深度融合发展主题主线,紧扣“之江文化产业带”建设规划和杭州市“拥江发展”战略,不断创新园区业态模式,更好发挥对全省文化产业发展的示范引领作用,为我省建设“重要窗口”,为集团打造“闪亮窗眼”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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