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添新力量!“浙”14家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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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高新区队伍再添新力量!记者近日从浙江省科技厅获悉,经省政府批准,宁波江北等14家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被认定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这是浙江施行省级高新区创建制以来,首批获省政府发文认定的高新区。
截至目前,全省共有国家高新区8家、省级高新区25家、省级创建高新区34家,形成了“国家高新区—省级高新区—省级创建高新区”的梯次发展格局。
据悉,在高新区创建制下,被列入创建名单的高新区需经过3至5年的建设,通过严格考核并达到认定标准后,才能获得省政府的正式认定。自创建以来,14家高新区建设与发展成效显著。2021年,各高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比重均超过70%,其中6家超过90%,超2000家高新技术企业、40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已在各高新区落户。
各高新区突出打造标志性产业链,推动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14家高新区分别聚焦2-3个主导产业,一体化部署科创平台、重大项目、重点人才等创新要素,加快推进园区产业集聚发展。同时,深入实施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加大培育科技领军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梯次培育结构不断完善。
在产城融合方面,各高新区以提升亩均税收、亩均研发投入为导向,加大高耗低效产能淘汰力度,提高项目准入门槛。加快推进园区产城融合发展的具体规划,优化园区空间布局,强化全域空间治理,加大配套设施建设,营造“产、城、人”深度融合的创新创业氛围。
“以省级高新区认定为契机,旨在营造新一轮争先创优发展态势。”省科技厅成果处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认定工作,引导高新区聚焦科技创新主责主业,理顺管理体制机制,制定科技创新专项政策,抓实高新产业发展,抓好科技企业培育,“以升促建”把高新区打造为有重要引领作用的创新平台和有优势特色的产业高地。
来源 科技金融时报(记者 甘玲 通讯员 王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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