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报]奇精机械(603677):2023年头部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卢文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利群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玲飞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蕞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蕞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蕞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据此,公司相应调整了资产负债表2022年12月31日相关科目数据及利润表上年同期数据。
调整后的报表数据详见本报告之“四、季度财务报表”。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 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收到 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以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 助摊销所致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 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 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 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 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主要系公司签署的外汇风 险管理合约本期公允价值 变动以及公司签署的外汇 风险管理合约本期交割产 生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主要系本期收到的个税返 回所致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的说明
汪永琪系汪伟东、汪东敏之父,汪兴琪系汪永琪之弟,张良川系汪永琪、 汪兴琪之表弟。汪永琪、汪兴琪、汪伟东、汪东敏、张良川、胡家其分别持有 公司股东宁波奇精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精控股”)21.04%、20.44%、 12.50%、12.50%、16.76%、16.76%的股权。 公司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 股东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 务情况说明(如有)
注:根据公司股东奇精控股出具的《关于放弃表决权的告知函》,奇精控股自2021年7月16日起放弃其所持有的公司43,824,702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7月1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关于股东放弃表决权暨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1)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2023年1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博思韦精密工业(宁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思韦”)与宁波榆林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榆林金属”)发生业务往来,预计2023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193.90万元(含税)。各项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及本报告期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①2022年10月13日,公司与玺悦置业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出租公司坐落在宁海县气象北路289号一楼东面的房屋给玺悦置业,租赁期4个月,自2022年11月1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止,租金共计人民币128,625元(含税)。
根据玺悦置业实际使用需求,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与玺悦置业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继续出租上述房屋给玺悦置业,租赁期3个月,自2023年3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租金共计人民币96,468.75元(含税)。
2023年1-3月,上述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96,468.75元(含税)。租赁期间,上述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费由玺悦置业承担并通过公司支付。2023年 1-3月,通过公司支付的水电费金额为16,065.30元(含税)。
②2022年10月26日,公司与宁波和丰创意广场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和丰”)意广场丰庭楼905-2单元的房屋出租给公司,租赁期自2022年1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共38个月。宁波和丰同意给予公司自交付日起2个月的装修期,该装修期自2022年1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在装修期内无需支付租金,实际需支付租金时期为2023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共36个月。月租金(含税)为人民币18,125.92元。2023年1-3月,上述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54,377.76元(含税)。
③2023年1月6日,公司与股东奇精控股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奇精控股位于宁海县长街工业园区的办公楼的第二层与第四层,租赁期为一年,自 2023年1月 1日至2023年12月 31日,房屋租金(含税)为人民币 94,824元。2023年 1-3月,上述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3,706.00元(含税)。
(1)关于购买鼎峰大厦商品房的关联交易
2022 年 3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玺悦置业开发的坐落于 浙江省宁海县桃源街道的鼎峰大厦第 18 层的商品房(规划用途为商业),房号分别为 18-1 号、18-2 号、18-3 号、18-4 号,面积共计 1059.13 平方米(蕞终按房产管理部门确定的房屋面积计算),交付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交易总价为 10,586,794.00 元。 同日,公司与玺悦置业签署了上述房产的《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商业》。
根据玺悦置业2022年12月出具的《延期交房情况说明书》,鼎峰大厦项目工程已经处于收尾完善阶段,预计交付日期为2023年3月25日。2023年3月23日,上述房产已完成交付。
(2)购买榆林金属厂房的关联交易
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与榆林金属于2021年4月12日签署了《厂房买卖之关联交易合同》,公司以华宇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21年 3月 31日为评估基准日作出的评估价格3,510,375元为交易价格购买榆林金属位于宁海县长街镇工业园区25#、26#厂房,并在公司取得上述厂房不动产权证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同时,榆林金属向公司支付土地使用费191,981.34元(不含税)。
2021年上半年,公司已收到上述土地使用费。截至本报告期末,鉴于上述厂房的不动产权证尚在办理过程中,公司尚未支付上述厂房的购买款项。
2022 年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12 月 27 日披露在上交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3,000.00万元。
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23年头部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拟累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决议有效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签署的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到期日不得晚于2024年6月30日。具体内容详见 2022年 12 月 27日披露在上交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关于预计 2023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
截至报告期末,2022年末尚在执行中的外汇套期保值合约(金额为5,900万美元)尚余3,100万美元未到期;2023年 1-3 月,公司实际新签署外汇套期保值合约金额为 240万美元,均未到期。
(四)2023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进展
2023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议案》,2023年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拟投资总额为21,503.10万元,其中预计2023年投入金额21,503.10万元;以前年度结转项目2023年预计投入金额6,227.12万元。
公司根据外部环境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慎开展2023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截至报告期末,公司2023年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际投入2,263.09万元;以前年度结转项目实际投入936.59万元。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卢文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利群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玲飞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公司负责人:卢文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利群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玲飞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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