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宁波卖地动用“自持”工具 商办厂房等可转租赁住房
浙江在线日讯(浙江在线日晚间,宁波住建局官微发布住房租赁新政-《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定于
卖地自持租赁住房、允许商办改租、工改租等方式,加大市场租赁住房供应;鼓励房企向租售并举转变。另外政府对租赁市场的监管力度明显加大,房源、价格、备案等都有涉及。
支持非住宅改建:企业可以将闲置的商办、厂房改建为租赁住房或职工宿舍,但需持续运营应不少于5年,到期后可申请延期,如不继续经营,应恢复原有建筑功能。
支持竞自持新建:在租赁需求较大的区域,以限房价、限地价、竞自持方式出让的土地,竞得人自持租赁住房用于租赁,也就是说,未来宁波土地市场将出现封顶自持租赁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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