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登记公告(东港东湖塘阳光工业园)
首次登记公告(东港东湖塘阳光工业园)
发布时间:2023-02-15 10:55来源: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锡山分局字号:[]
平方米,用途为工交仓储。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现予以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经办部门:无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锡山分中心(东亭街道迎宾南路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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