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宁波开发区联合区域金融贸易大楼23层房产
宁波开发区联合区域金融贸易大楼23层房产
网络注册报名时间:2019年1月16日至2019年1月29日15时
标的展示时间:2019年1月23日(9点30分-11点,14点-15点30分),需提前一个工作日电话预约登记看样
网络竞价时间:2019年2月1日10点
2、装修不得损坏该房屋主体结构,装修应当服从出租方及物业公司的管理,遵守法律法规及该物业的相关规定,需向政府有关部门报批审核的,应事前取得该等合法批准。
3、租赁方租赁期间的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不得影响其他人的正常经营活动。
4、租赁期间租赁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该房屋内外的所有设施设备。若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应立即负责修复,如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5、租赁期满后,出租方对承租方在租赁期间的装修装潢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
6、房屋以白胚移交,无任何装修家具提供。
7、租赁房屋禁止经营产生噪音及其他对周边产生较大影响的行业,禁止经营涉及危险品行业。
8、如与周边居民产生纠纷,由承租人自行协调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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