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批准设立临安经济开发区等八则
9月19日,省政府同意,设立浙江省临安经济开发区。 区域范围:东至余杭交界处(汪家埠),南至青山水库南干渠,西至大园路,北至壁山脚下。总面积6.1平方公里。开发区的规划必须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相衔接,并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省政府批准桐庐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方案
8月31日,省政府同意桐庐县部分行政区划作如下调整:一、撤销方埠镇、横村镇,合并设立新的横村镇。新的横村镇辖50个行政村、1个居民区,镇政府驻徐家埠村。有关办公房新建等事宜请按规定另行申报。二、撤销洋洲乡建制,将其行政区域并入桐庐镇。调整后,桐庐镇辖55个行政村、12个居民区,镇政府驻地不变(富春路415号)。
省政府批准建德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方案
9月27日,省政府同意建德市部分行政区划作如下调整:一、撤销大同镇、劳村镇,合并设立新的大同镇。新的大同镇辖42个行政村、2个居民区,镇政府驻古城山路52号(原大同镇政府驻地)。二、撤销乾潭镇、安仁镇,合并设立新的乾潭镇。新的乾潭镇辖46个行政村、4个居民区,镇政府定址子胥路。三、檀村镇更名为大慈岩镇。 四、撤销新安江镇、邓家乡建制,其行政区域改由建德市政府直辖。同时,在此区域内设立新安江、洋溪、更楼3个街道办事处,作为建德市政府的派出机构。(一)新安江街道办事处:管理范围为原新安江镇的部分行政区域(新安江、白沙、新蓬、黄泥墩、岭后、梅坪、汪家、联塘、江河、山河、横路、外龙12个行政村,健北、康安、政法、康桥、麻园、府西、中街、三庄、菜市、保健、桥东、叶家、新林、望江、沧滩、上沧、电厂、岭后、白沙新村、朱家埠20个居民区),办事处驻菜市路23号(原新安江镇政府驻地)。(二)洋溪街道办事处:管理范围为原新安江镇的部分行政区域(下塘、方家坪、洋溪、朱池、上章、新华、幽洪、新宅、高岭、上洋安、洋安、窑上、团结13个行政村,城东头部、第二2个居民区),办事处驻复兴街。(三)更楼街道办事处:管理范围为原新安江镇的部分行政区域(桐子源、新街、淤堨、张家、骆村、后塘、胡岑畈、更楼、新市、黄岙、五里源、石马12个行政村,更楼居民区)和原邓家乡的行政区域,共28个行政村、2个居民区,办事处驻镇前路。
省政府批准设立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
9月28日,省政府批复杭州市政府,同意设立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理区的范围为调整合并后的余杭区良渚、瓶窑两镇,即原良渚镇、瓶窑镇、安溪镇、勾庄镇、彭公乡,区域面积242平方公里,人口13.8万。管理区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由余杭区负责管理。成立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并挂浙江省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局的牌子。其管理职能是负责管理区范围的文物保护、城乡规划、经济开发、社会管理及其他工作协调与监督等,并受余杭区委托,对良渚、瓶窑镇实施管理。
省国土资源厅确认杭州市两期易地有偿保护基本农田意见
8月27日,省国土资源厅复函我市,同意我市与湖州市、上虞市、临安市、建德市、桐庐县和淳安县签订的有关协议,将原杭州市市区4334公顷(6.5万亩)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委托上述市(县)有偿代保,其中湖州市1333公顷(2万亩)、上虞市1000公顷(1.5万亩)、建德市667公顷(1万亩)、临安市467公顷(0.7万亩)、桐庐县467公顷(0.7万亩)、淳安县400公顷(0.6万亩)。9月18日,再次复函同意我市与常山县、江山市、龙游县签订的有关协议,将原杭州市市区2333公顷(3.5万亩)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委托上述县(市)有偿代保,其中常山县1333公顷(2万亩)、江山市667公顷(1万亩)、龙游县333公顷(0.5万亩)。
杭州市人才引进办公室更名为杭州市人口机械增长协调办公室
9月3日,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将杭州市人才引进办公室更名为杭州市人口机械增长协调办公室。
我市开展第二次全市基本单位普查工作
9月4日,市政府同意市统计局等八部门《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市基本单位普查的通知》。普查的对象为200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本市境内所有法人单位及法人单位所附属的产业活动单位,包括各类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其他法人,及其所附属的农业、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房地产业、社会服务业及其他产业活动单位。普查的内容包括各类单位的基本标识、主要属性、基本状态和主要总量指标。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01年12月31日。普查的调查年度为2001年。2001年9月底前为普查的准备阶段,完成市、区、县(市)、乡镇(街道)三级普查机构的组建、人员配备、经费落实、人员培训、设备配置、宣传发动、清查摸底等工作;2001年10月至2002年1月底为普查的登记、数据处理以及汇总上报阶段,完成普查登记、普查资料审核汇总和数据处理以及市级数据上报等工作;2002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对普查资料的分析研究和开发应用以及总结表彰工作。
市政府同意杭州市精品小区整治转制工作实施方案
9月14日,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市房管局《关于杭州市精品小区整治转制工作实施方案》。该方案确定:列入今年杭州市精品小区整治改造范围的小区是:上城区彩霞岭社区、下城区稻香园小区(南片)、江干区洁莲社区、西湖区曙光新村、拱墅区登云新村。精品小区整治转制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1、准备阶段:2001年3月至7月底。主要工作是成立整治工作小组,制订整治设计方案和整治进度安排,落实整治经费,做好整治的宣传发动工作(目前这一阶段的工作已基本完成)。2、实施阶段:2001年8月初至10月底。重点抓好四个环节:一是彻底清理违章建筑,保笼要统一拆除,外墙粉刷成统一颜色,彻底恢复小区自然风貌;二是加大小区绿化和景观调整力度,创造“绿、静、美、安”的小区居住环境;三是整治改造工作的实施要与体制转换工作密切结合,尽可能为整治后的物业管理创造条件;四是区政府筹措的资金要及时到位,确保整治工作按计划开展。3、验收阶段:2001年10月初至12月底。由市房管局牵头组织精品小区整治改造验收小组分次对整治工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核拨整治经费。对验收不合格的小区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治转制先进小区予以表彰。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