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千岛湖镇桃源山庄12-1号01室拍卖公告
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座落于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桃源山庄12-1号01室(整体拍卖),约建成于2005年,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号:淳房权证千岛湖镇字第73629号、73630号,建筑面积279.95平方米,土地使用证号:淳国用(2009)第02597号,土地使用权面积94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国有土地,终止日期为2042年10月22日),房屋类型为住宅,房屋结构为混合。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4年7月10日起至2014年7月25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事先与本院联系看样时间。竞买人需符合购房资格条件。
评估价RMB363.9万元,起拍价RMB290万元,保证金:40万元,增价幅度 :5000元(或其整数倍)。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本院不承担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办理权证过户时按规定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和所涉及的一切关联费用(含原产权人需承担的税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原购房合同约定的相关权力义务适用于买受人,交房时的面积补差、房屋维修基金等关联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8月13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杭州银行西湖支行;银行帐号:8358)。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联系地址:杭州市之江路7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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