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2023头部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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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2023头部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23-01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线.头部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货币资金比期初增加58,707.77万元,增长30.74%,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发行债券、银行借款增加和物业租赁及管理收取增加所致;
2、应收账款比期初增加14,617.57万元,增长504.15%,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商品贸易业务应收销售款增加所致;
3、预付款项比期初增加2,477.47万元,增长810.25%,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4、发放贷款及垫款比期初减少6,300.50万元,下降38.15%,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金融业务贷款收回所致;
5、长期股权投资比期初增加48,252.80万元,增长414.26%,主要系报告期内联营企业办讫股权工商变更,从其他非流动资产转入至长期股权投资所致;
6、其他非流动资产比期初减少46,116.20万元,下降99.88%,主要系报告期内联营企业办讫股权工商变更,转出至长期股权投资所致;
7、短期借款比期初增加20,471.77万元,增长90.71%,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银行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8、预收账款比期初增加12,092.30万元,增长64.03%,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预收物业租赁及管理款项增加所致;
9、应付职工薪酬比期初减少2,266.42万元,下降57.29%,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发放上年度计提的职工薪酬所致;
10、其他流动负债比期初增加30,511.40万元,增长37.19%,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发行债券所致。
1、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1,235.25万元,增长119.90%,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市场推广宣传费、业务经费支出增加所致;
2、研发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105.46万元,增长39.51%,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委托研发支出增加所致;
3、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1,823.19万元,增长104.29%,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4、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3,445.35万元,下降100.00%,主要系上年同期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增加,而本报告期未变动所致;
5、信用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减少2,763.52万元,下降202.25%,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应收款项收回,冲减坏账准备所致;
6、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335.27万元,下降71.62%,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赔、罚款收入减少所致;
7、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98.61万元,增长4522.47%,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赔、罚款支出增加所致。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22,232.10万元,增长208.02%,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物业租赁及管理现金流入较上年同期增加,支付的税费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24,641.00万元,增长81.92%,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工程项目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以及上年同期收购子公司现金流出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17,264.49万元,增长49.40%,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银行借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1、公司于2016年12月28日与有限责任公司《RPKPROM》(俄罗斯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Gorizont》(地平线有限责任公司)以及 Sberbank(俄罗斯联邦储蓄银行)就莫斯科中国海宁皮革城项目开发签署了《合作意向书》,本公司与地平线有限责任公司拟于莫斯科投资设立一家管理公司负责莫斯科中国海宁皮革城项目运营事项,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16年12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签署设立莫斯科中国海宁皮革城合作意向书的公告》。因莫斯科市场系公司首个海外拟试点市场,在运营模式等方面的经验有待提高,公司仍未与合作方就具体合作的形式、出资金额等重要问题达成一致,尚未与合作方签署正式合作协议。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莫斯科中国海宁皮革城项目尚无其他进展。
2、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与蓝城房产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及海宁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拟由上述三方或其指定下属子公司出资成立合资公司,就生态绿色、健康养老、医疗服务、农业旅游、教育培训、科创孵化等领域开展投资合作,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项目尚无其他进展。
3、根据2020年1月6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宁中国皮革城投资有限公司拟与鸿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浙江恒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调整成都海宁皮革城二期项目开发内容和开发模式,将项目建设内容由创意总部楼等调整为万朵城文商体旅综合体项目,开发模式调整为合作开发。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20年1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关于调整成都海宁皮革城二期项目开发相关事宜的公告》。报告期内,上述合作项目已进行开发建设。
编制单位: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月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乔欣 会计机构负责人:曹琳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张月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乔欣 会计机构负责人:曹琳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23-014
债券代码:148105 债券简称:22皮城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0日发行了2022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额为人民币3亿元,票面利率为1.90%,发行期限为180天,兑付日为2023年4月18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以及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上刊登的公告。
日前,公司完成了2022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兑付,本息合计人民币302,810,958.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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