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集体土地证
由于现在的房地产开发市场越做越大,城市建设也在扩张,也有很大一部分集体土地被征用而转为国有土地,现在房产市场交易频繁起来后,对于房屋产权相关的信息需求也越来越多,很多人不了解什么是集体土地证,集体土地证和国有土地证有什么区别,下面律图网小编就来为您讲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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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我们家房屋的土地是集体所有,用途是住宅,这样的过户合法吗,这样的产权应该如何过户回来?
国家规定只能是红本商品房才能办理过户,集体用地房子只是用来保障原住民的居住用途。一般你这种情况公证处都不受理的。不过户短期不会有麻烦,但是以后政策变动难说。城市市区土地归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归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证上他类有:划拔、股份、集体、商品等。
问题:有无土地使用权赔偿,房屋按市场价评估的吗,有关部门按农村《集体土地上财物赔偿》最低价赔偿对吗?
征收土地使用税目的: (1)能够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节约使用,提高土地使用效益; (2)能够调节不同地区因土地资源的差异而形成的级差收入; (3)为企业和个人之间竞争创造公平的环境。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
问题:我们村征用集体土地,但不给补偿费,强制要求大家用补偿费给大家上保险,请问是否有法律依据?
关于定额发票的有效期,你应该仔细看下定额发票上是否有()年有效,一般在正下,或者左边,如果有的话,那就按上面的日期来判断是否过期,如果过期,就无效了,如果定额发票上没有有效期的话,一般还可以继续使用,但是如果税务局出文停止使用以前版本的旧的发票,而改用新版本的话,那就无效了,所以问下当地税务会更保险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
您好,可以迁回,有没有必要那是看你个人意愿了。根据国家户籍管理规定,从哪迁出再迁回去,是符合国家户籍管理归定的,
问题:我儿子现是浙江集体户口人员可迁回本籍上海吗(他征兵出去部队改制入了集体户)?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1、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是针对土地所有权给予的补偿,因此该项补偿法律规定归集体,即归土地所有权的集体组织即村委会或村民小组。土地补偿费按土地亩数计算,标准为前三年平均产值的6-10倍。土地补偿费用的分配各地分配方式不同,一般是按照比例在村民与村集体之间分配。例如,山东就规定70%归被征地农民,30%归集体作为发展资金使用。没有明确规定的,遵循村民自制原则,由村民23以上决定分配方案。2、安置补助费安置补助费是针对土地使用权、农民生活来源给予的补偿,因此该项补偿归被征地农民,安置补助费是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为,每一个需要安置的人员补助费为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农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是如何分配?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民宅基地及房屋补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以及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等。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土地被征收了,而农村土地都是集体的,所以在补偿时,不会直接发放到农民手里,补偿的分配方式会根据土地性质的不同而不同。1、补偿给股东已经实行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土地股份合作制组织的全体股东。2、补偿给集体经济组织(1)征收、征用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其他方式承包的果园等土地,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2)实行统一安置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归该集体经济组织。3、补偿给农民(1)放弃统一安置的,实行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被征地农民;实行平均分配,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2)农村土地没有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仍然实行统一经营的,其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全体成员。(3)征收、征用集体经济组织的机动地,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增人口。随着网络的发达,不少媒体对征地事件的报道,大家也开始越来越关注国家征收信息了。土地个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土地所有权,只有国家有,国家需要用土地的时候,会进行给大家征收,当然了是有偿征收,征收费用是根据当今经济水平进行计算的。如果以上内容没有解决您的问题,欢迎到律图网咨询,为您提供专业的律师服务。
您好,我是付永生律师,?我们在网上看到您的提问。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地址:静安区天目西路218号嘉里不夜城大厦第一座22楼(地铁1、3、4号线到上海火车站下车,步行5分钟即到)。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有一个期限,如果在两年之内不按照建设用途使用土地的,该使用证自然取消,
【法律意见】村干部侵占集体财产,涉嫌构成职务侵占罪,可以到公安局检举。但检察院和也会受理这种案件。【法律依据】《刑法》修(八)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您好,物业是要收取物业费的,不过物业是可以和业主协商的可以和我具体沟通一下
你好,物业的行为是违法的。第二被逼迫签的保密协议是否有效要看你们能不能提供被胁迫的证据。具体情况你可以电话联系我们详谈。希望能帮到你。
问题:实际多收30水费),还说要扣代租费,管理费,这种我应该怎么做,打官司划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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