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罗阳镇镇中路13-1号落地房
在泰顺国际大酒店二楼会议室公开拍卖下列标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泰顺县罗阳镇镇中路13-1号1-5层半混合结构落地房,证载建筑面积351.63m2(住宅),土地使用权面积57.63㎡(国有出让),起拍价206万元(保证金21万元)。
1、上述标的设有保留价。2、本标的头部层方间(内间)及第二层已出租,租赁期至2015年4月6日止,租金每月1000元已付至2014年4月6日;头部层三角间(路边)已出租,租赁期至2016年8月25日止,租金已全部付清,为带租拍卖,该房产未腾退,买受人竟买下该房屋后,需要有约一个月时间由被执行人腾退。3、司法拍卖不属“房产限购”政策调整范围。4、届时请相关权利人到场,缺席视为自行放弃权利;对拍卖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应在拍卖报名截止日前向法院主张优先购买权,由法院审查确认。5、标的物以现状为准,面积均以证载面积为依据,如有差错,以委托资料为准。6、如案件需要,法院有权在拍卖前撤回拍卖标的。
三、有意竞买者,保证金缴入开户单位:泰顺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泰顺县支行;账号:999,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4月21日16时前,以实际到达法院账户为准。到法院开具保证金收据后,再凭此收据和有效证件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名手续,成交者,保证金冲抵部分成交款;不成交者,保证金无息退还。
四、报名、看样时间、地点:即日起至4月21日16时整止(工作时间),看样地点:标的现场。报名地点:温州市新城大道中通大厦2105室(即日起至2014年4月20日,工作时间),泰顺国际大酒店(2014年4月21日)。
报名咨询电线;泰顺法院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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