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台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之补充协议(台州市区厨余垃圾处理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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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台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 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之补充协议 (台州市区厨余垃圾处理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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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台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 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之补充协议 (台州市区厨余垃圾处理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34证券简称:旺能环境公告编号:2023-12
债券代码:128141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收到全资项目公司台州旺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台州旺能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生态”)与台州市路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签署的《台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之补充协议(台州市区厨余垃圾处理项目)》,明确由台州生态作为项目公司,在合作期内负责台州市区厨余垃圾处理项目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
1、甲方:台州市路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三角陈村大楼
主营业务:为城市美化提供市容市貌管理保障。市政工程、公用事业、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等有关影响市容市貌方面的城市管理工作;城市管理宣传教育;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
2、乙方:台州旺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5,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蓬街镇十塘
主营业务:城市生活垃圾(除危险废弃物)焚烧发电;城市生活垃圾处置;垃圾处理技术研发及相关技术服务;环保能源的开发、利用;电子产品、电力环保设备批发。
3、项目公司:台州旺能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蓬街镇十塘(台州旺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内2号厂房105室)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食用植物油加工;非食用植物油销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生物有机肥料研发;肥料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许可项目:餐厨垃圾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肥料生产。
4、履约能力分析:甲方为政府机构,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5、公司及子公司与甲方不存在关联交易。
1、项目名称:台州市区厨余垃圾处理项目
2、项目规模:设计处理总规模为400吨/日,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处理规模为200吨/日,二期处理规模200吨/日。
3、项目特许期:厨余垃圾处理特许经营期限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保持一致(即2018年9月14日-2047年9月13日)。
4、特许经营内容:厨余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厨余垃圾处理。
5、处理费:厨余垃圾处理补贴价格为298元/日(包含运费120元/吨)。
7、特许经营范围:为椒江区、路桥区和台州湾新区行政区域范围。
本次公告所述项目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业务战略规划,有利于增加公司在浙江省的餐厨垃圾处理规模,增强公司在固废处理业务领域的综合实力,提高公司未来营业收入。该项目协议的签署对公司2023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但项目的实施将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提升产生积极影响。
项目前期筹建和建设期间,受制于多方面的不确定性因素,存在项目审批迟缓建设期延误,不能按计划进度实施项目的风险;项目运营期间存在垃圾供应量不足,资源化产品不能有效销售,餐厨垃圾服务费不能及时收取以及国家产业、税收政策变化的风险。
1、《台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之补充协议(台州市区厨余垃圾处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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