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湾街道“二房东”包下两百多间出租房拒不整改安全隐患被拘留
如果是租过房子的人,相比对这么一个特殊身份并不陌生:
这是一个挺有争议的工作,甚至很难说是一份传统观念中的正式职业。而来自福建的老郑,已经在大江东新湾街道一带,从事这份工作多年,甚至于,有了“房产郑”的称号。
四十多岁的老郑,和妻子一起居住在新湾街道共和村。夫妻俩没有其他工作,就靠着做二房东过日子。
通过多年的“努力”,夫妻俩前前后后共“包”下了200多间出租房,其中有38间在钱塘江石材市场一带。钱塘江石材市场一带的出租房市场可是十分火热,这里头,大约有出租房屋三百到四百间,也就是说,老郑夫妻俩,都坐拥10%的出租房。
一般情况下,老郑夫妻俩收取租客的房租费、水电费,扣除应交予真正房东的费用后,每间出租房能获利七十元左右。
当然,作为租客,自然是不太喜欢遇上房哥老郑这样的二房东的。不仅仅是费用问题,无论是安全、配套等方面,拥有大量“房产”的二房东显然很难有真正房东的用心程度。
近日,这位“房产富翁”手下的部分房屋,被大江东民警发现了存在着一些问题……
由于近期出租房消防安全事故频发,2017年5月5日10点左右,大江东公安分局新湾派出所民警李峰带队,对钱塘江石材市场一期出租房进行了一次彻底的出租房消防安全检查。由于该市场的房屋数量较多,李警官用了近二小时的时间才检查完毕。
在检查过程中,李警官发现了不少有安全隐患的房屋,其中就包括老郑的。
老郑转租给他人的房屋,存在未配备消防四件套、灭火器以及电线未套管等安全隐患。对此,李警官当即责令钱塘江公司、二房东老郑限期更改。
转眼一周过去,5月12日,李警官再次前往钱塘江石材市场,对存在安全问题的出租房进行复查。在之前李警官耐心地讲解、指导后,现大部分出租房都已整改,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已消除。
但当李警官来到老郑的出租房时,发现老郑的出租房内的安全问题依旧存在,拒不整改。
为啥?无他,“房产”太多,伤钱…
科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九条 旅馆、饭店、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供社会公众活动的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员,违反安全规定,致使该场所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经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日以下拘留。
蜀黍在这里提醒大家,违法的事情千万别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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