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具体问题编号7)整改完成情况的销号公示
根据《嘉兴市贯彻落实2021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关于做好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清单化调度和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具体问题编号7)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销号公示。
桐乡市52家印染企业已完成明管化改造的13家,占比25%,印染企业在生产设备、工艺水平、治污能力等方面提升明显不足,高耗能、高排放的问题仍然突出。
全面完成印染企业明管化改造。按照“关停淘汰一批、整合入园一批、规范提升一批”的思路,推动印染行业整治提升,逐步改善高耗能、高排放问题。
1.完成明管化改造。对印染企业明管化改造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除3家计划年内搬迁或关停企业外,督促尚未完成明管化改造的企业,按照《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五水共治”(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全面推进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2年)及配套技术要点的通知》(浙环函〔2020〕157号)要求,于2022年底前完成明管化改造。对整改进展情况组织抽查督查,确保整改工作保质保量并按时序推进。
2.推动行业整治提升。严控项目准入,坚决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高耗能、高污染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引导符合环保、安全等规划条件的企业搬迁入园。对印染行业重点用能企业实施用能预算化管控,严格企业排污管理,支持企业改造提升生产工艺和装备。
1.全面完成印染企业明管化改造。桐乡市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桐乡市印染行业企业明管化改造的通知》,对印染企业明管化改造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召开推进会,对未完成明管化改造的企业进行现场督促、指导,定期调度进展情况,系统推进印染企业明管化改造工作。截至11月,除6家搬迁入园、关停腾退、原地规范提升企业外,其余46家印染企业已全部完成明管化改造并通过验收。在推进印染企业明管化改造的同时,桐乡市结合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加快开展制革涉水企业明管化改造。
2.加快推动行业整治提升。一是严控项目准入,桐乡市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印染行业发展和企业项目管理的通知》,截至11月,未有印染项目突破排污总量和能耗总量进行技改。二是推动行业整治提升,桐乡市在确保符合产业政策、环保、安全等规划条件下,对2家企业实施整合搬迁入园,对2家企业实施关停腾退,对2家企业实施原地规范提升。三是实施用能预算化管控,综合印染企业节能审查批复、近年用能、第三方评估确权数据、工业绩效等评价结果,指导各镇(街道)实行区域内用能统筹调配,实现印染企业能源要素差异化配置。四是严格企业排污管理,市、县两级通过不定期开展清单式执法检查、常态化开展数字化执法检查等手段,严格落实企业排污总量控制。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日至2022年12月8日,共7天。
联系地址:嘉兴市祝家港路中南大厦1526室
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嘉兴市整改工作协调联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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