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慈溪市龙山镇慈东工业区的工业用房所有权及工业用地使用权
受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委托(并经慈土资拍【分在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第九审判庭举行拍卖会。
位于慈溪市龙山镇慈东工业区的工业用房所有权及工业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证号:慈房权证2008字第014456号,证载建筑面积:12885.46㎡,土地证号:慈国用(2008)第251037号,证载土地面积:14757㎡,国有出让工业用地】。起拍价:1600万元,保证金:200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须为具有工业用地经营(使用)资格的单位,报名资格须经慈东滨海区经发局审核。
三、标的咨询、看样:即日起至2012年12月11日止可自行看样或提前与拍卖公司联系看样。
四、保证金交纳及竞买登记:1.竞买人请于2012年12月12日上午11时前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经慈东滨海区经发局审核材料等有效证件到镇海法院509室报名并交付拍卖保证金(户名: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执行款资金专户,开户银行:浦发银行镇海支行,账号:01,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2.竞买人凭银行收款凭证到法院财务室换取保证金收据。3.竞买人于2012年12月12日下午4时前凭法院收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均原件)到拍卖公司办理拍卖登记手续,或者先将法院收据、有效身份证件及联系方式传真至拍卖公司,并携带原件于12月13日上午9时前到拍卖会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五、拍卖方式: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注:1.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可登记参加竞拍,未参加登记,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2.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请于拍卖日到场。3.因不符合竞买人条件导致无法过户的,自行承担相关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六、咨询电线(传真)公司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新大路755号新锋商务楼三楼
工商监督电话:本公告同时刊登在宁波《东南商报》、《慈溪日报》上
1、标的物按现状进行拍卖,该房产内目前有慈溪法院查封的机器设备等动产尚未处置,因此拍卖成交后交付时间可能会受影响。
2、标的公告所示面积系产权证中所载面积,仅供参考,若标的公告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有差异的,以标的所属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为准,如有差异的并不影响本次拍卖成交价款,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拒付拍卖成交款和拍卖佣金。
3、该标的已设定抵押权,抵押权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支行,拍卖成交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的他项权证的注销手续,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4、标的拍卖前若有水、电、物业、有线电视、卫生费等费用拖欠的,均由买受人自理,竞买人应提前自行了解清楚。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确权裁定文等自行办理标的产权过户手续,办理标的过户手续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包括营业税及附加、契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交易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6、标的拍卖前如有所欠税费而影响标的产权过户的,所欠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7、买受人按规定期限付清全部拍卖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收款收据至本公司领取成交确认书;本标的物交付时间为拍卖成交裁定书送达后三个月内,如到时慈溪法院仍未将动产处置完毕,需允许暂时存放,时间另行协商。
8、标的的权利瑕疵以委托人提供的有关权证文书为准,对标的其他未发现的瑕疵本公司不能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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