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居县经济开发区安创小微工业园厂房出租交易公告
“飞地抱团”发展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8】85号)、《关于认真落实中央扶持状大村级集团经济重要部署深化开展“消薄”攻坚提升行动的意见》(浙组【219】11号)等文件精神,借力“飞地抱团”壮大我村级集休经济,经集体研究决定对仙居县经济开发区安创小微工业园9幢202号和302号标准厂房的使用权进行公开招租,具体情况如下:
一、标的物概况:(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
本标的物坐落在仙居县经济开发区下各区块规划四路以南、规划七路以东地块,具体如下:(标的物的具体位置由意向承租人自行实地考察)
仙居县经济开发区黄粱陈区块9幢202室
仙居县经济开发区黄粱陈区块9幢302室
注:1号标的物:仙居县经济开发区黄粱陈区块9幢202室,规划用途:非住宅;主体结构:钢混;总层数:6层(地上5层,地下1层);2号标的物:仙居县经济开发区黄粱陈区块9幢302室,规划用途:非住宅;主体结构:钢混;总层数:6层(地上5层,地下1层)。
二、房屋使用用途:①由承租人自主决策经营,但必须是经营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允许范围内的商业经营活动,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②乙方在承租前,已经了解自已从事的经营生产项目符合进园条件,并符合经信、安全、消防、环保等部门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能做好生产前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做到合法生产、依法经营。如果乙方从事的经营生产项目不符合进园要求或不符合上述要求进行试生产或生产,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三、租赁期限为:3年(租赁房屋以实际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租金,如招租人因原承租人迟延交回房屋而不能将租赁房屋按时交付给承租人时,在招租人已对原承租人提起诉讼的情况下不追究招租人迟延交付的责任)。
四、租金:租金按年计算,头部年租金为意向承租人的竞价中标额(即:建筑面积×租金报价(元/平方米),第二、三年租金不变。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可参加竞价竞租。
2.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竞租。
1. 意向承租人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招租人指定地点办理现场报名,或者报名后在网站自行下载(注:自行下载的也须报名)。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意向承租人为企业法人的: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或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报名时间:2021年9月7日至2021年9月22日(休息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逾期不再办理。
3.报名地点:仙居县鸿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室(仙居县庆丰街173号三楼)
4.招租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竞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3日09时30分,地点为仙居县鸿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室会议室(仙居县庆丰街173号三楼)。
招租人:仙居县农业农村局招租代理机构:仙居县鸿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仙居县穿城中路13号地址:仙居县庆丰街173号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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