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余杭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牮辞去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决定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2月31日杭州市余杭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杭州市余杭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杭州市余杭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王牮辞去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报杭州市余杭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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