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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开发区(工业园区)

admin9个月前 (09-26)浙江产业信息14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 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 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资料,不得 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在 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一、总说明………………………………………………………………………………………… 2 二、报表目录……………………………………………………………………………………… 3 三、调查表式 (一)综合年报表式

  1.开发区(工业园区)循环经济统计年报(浙统调 G(2014)1 表)……………………… 4 2.园区企业循环经济统计年报(浙统调 G(2014)2 表)…………………………………… 7 四、填报说明及指标解释…………………………………………………………………………11 附录:全省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工业园区)名单………………………………………………18

  一、调查目的 搜集开发区(工业园区)循环经济统计资料,加强资源消耗、废物产生和综合利用的循 环经济统计监测,为开发区(工业园区)发展循环经济的决策和管理提供统计信息。 二、调查对象和范围 全省所有省级及以上的开发区(工业园区)(详见附录名单);省级及以上的开发区(工 业园区)内年主营业务收入在 2000 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 三、调查内容 省级及以上的开发区(工业园区)循环经济调查内容包括:基本情况、环境优化基础指 标和调查问卷。园区内工业企业循环经济调查内容包括:基本情况、主要经济指标、主要资 源消耗指标、废物产生及再利用情况和对本企业回收利用设备、废气收集利用情况的说明。 四、调查时间 本次调查是了解被调查单位在 2014 年循环经济发展的情况。具体调查时间为 2014 年 1 至 12 月份。 五、调查方法 调查对象统一采取一套表联网直报的方式进行调查,严格按照规定的上报时间报送数据。 具体上报时间详见“二、报表目录”。为保障源头数据质量,做到数出有据,调查单位应该设 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和归档等管理制度。 六、调查的组织实施 (一)组织指导。本次调查的组织指导工作由浙江省地方统计调查局二产处负责。各市 统计局负责本辖区具体调查的组织和协调。 (二)数据采集。省级及以上的开发区(工业园区),采取“在地统计”原则,由开发 区(工业园区)填报,园区会计、环保、能管等共同配合完成;开发区(工业园区)内所有 主营业务收入在 2000 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由县级统计局核实企业名录库后布置,凡涉及 企业一套表中指标数据从一套表中直接取数,其余指标由企业填报。调查单位通过联网直报 完成报表后,由市、县(市、区)统计局进行数据审核;无误后,蕞后由市统计局统一上报 省局。

  Q8. 本开发区(园区)在循环经济或生态化建设方面有何值得借鉴的经验和亮点?请举例说明。

  核实性审核: (1)0.2≤列 1/列 2≤1.8 (2)重复用水率控制在 60%到 100%之间

  行 2/行 1≤1&&行 2/行 1≥0.6 (3)重复用水率本年与上年同期差距不超过±20%

  行 9/(行 6+行 7)≤1&&行 9/(行 6+行 7)≥0.4 (7)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本年与上年同期差距不超过±20%

  天然气 液化天然气 原油 汽油 煤油 柴油 燃料油 液化石油气 炼厂干气 其他石油制品 热力 电力

  #工业生产电力消费 其他燃料 煤矸石用于燃料 生物质废料用于燃料 其他工业废料用于燃料 城市生活垃圾用于燃料 余热余压 综合能源消费量 钢材 铜 铝 铁矿石原矿 铜矿石 铅矿石 锌矿石 锡矿石 锑矿石 钨矿石 钼矿石 硫铁矿石 磷矿石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 #本企业固体废物回收利用量 用于下游企业作原料 固废处置量

  利用余热发电量 回收余热总热量(供水、供气) 工业废水排放量 生活污水排放量

  上述品名根据国家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 33 种大气污染物填写,品名和代码如下:二氧 化硫 42,氮氧化物 43,颗粒物 44,氯化氢 45,铬酸雾 46,硫酸雾 47,氟化物 48,氯气 49,铅及其化合

  物 50,汞及其化合物 51,镉及其化合物 52,铍及其化合物 53,镍及其化合物 54,锡及其化合物 55,苯 56,甲苯 57,二甲苯 58,酚类 59,甲醛 60,乙醛 61,丙烯腈 62,丙烯醛 63,氰化氢 64,甲醇 65,苯胺

  类 66,氯苯类 67,硝基苯类 68,氯乙烯 69,苯并[a]芘 70,光气 71,沥青烟 72,石棉尘 73,非甲烷总烃

  说明:1.本表统计范围是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园区)内上年年主营业务收入 2000 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 2.本表价值量指标保留整数。 3.本表调查期为 2014 年 1-12 月及上年同期。 4.本表数据栏中出现的标注,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报表中的指标代码,在填报时由程序直接导入, 不需企业重填。 5.审核关系: 强制性审核:

  核实性审核: (1)0.5≤列 1/列 2≤1.5 (2)若行 60,则行 110,反之亦然 (3)科技活动人员占全部从业人员本年与上年同期差距不超过±40%

  一、开发区(工业园区)循环经济统计 (一)填报说明 1、本表由全省所有省级及以上的开发区(工业园区)填报。 2、本表的价值量指标、人数、企业数(回收站点)指标保留整数;其他保留两位小数。 (二)指标解释 1、园区编码:由所在地统计局填写。根据《浙江省园区分类统计专用代码编制规则》 要求填写,头部位数字为级别标识,第二、三、四位数字标识该级别中各类开发区(工业园 区)的顺序码。 2、详细名称:按照国家发改委审核并予以公告的正式名称填写,并加盖公章(可用管委 会的公章)。 3、工业用水总量:指在开发区(工业园区)内工业企业在报告年度内用于工业生产活动 的水量总和,包括主要工业生产用水、辅助生产(包括机修、运输、空压站等)用水和附属生 产(包括厂内绿化、职工食堂、非营业的浴室及保健站、厕所等)用水;不包括非工业生产单 位的用水,如企业内居民家庭用水和企业附属幼儿园、学校、对外营业的浴室、游泳池等的 用水量。 4、工业重复用水量:工业重复用水是指报告期内开发区(工业园区)内工业企业生产用 水中排放的废水直接或经过处理后回收再利用的水量,不包括企业从城市污水处理厂购买的 中水或符合企业用水标准的水。园区企业废水在报告期每重复利用一次,计算一次重复用水 量。重复用水量不包括河湖海冷却直排水量。 工业重复用水量与工业用水总量的关系是:工业用水总量=取水总量+重复用水 5、工业废水排放总量:指入园企业提取的各种水经使用后,排放到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环境范围以外的废水量。包括经本企业净化处理,达到环保排放标准的废水、未经过净化处 理的废水和虽经净化处理但未达到环保排放标准的废水。废水排放量不包括河湖海冷却直排 水量。 废水排放量企业有计量装置的,按计量装置计量数据计算排放量;没有计量装置的,依 据有关管理部门规定的计量方法计算排放量,如没有具体的计算方法规定,可将取水量视为 排放量填报。 6、生活污水排放量:指入园企业在报告期内经过企业生活区所有排放口排到企业外部 的污水总量。 7、园区内污水处理厂:是指园区内以人工强化处理从污染源排出的污(废)水,使之 达到排放标准要求和环境容量要求为主要经营项目的企业和产业活动单位。 8、园区内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量:是指园区内污水处理厂在报告期内集中处理后达 到排放标准的污水总量(包括园区内企业和园区外企业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及园区外居 民的生活污水)。

  9、来自园区内企业的污水处理量:指入园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水经过园区 内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到排放标准的污水量。

  10、自身进行污水处理的企业:指有污水处理能力且日常进行污水处理的企业数量。 11、自身进行污水处理企业的污水处理量:指在报告期内自身进行污水处理的企业在本 年度内共处理的污水总量。 12、污水排放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的企业:指自身没有污水处理能力或有处理能力但 本企业日常不进行污水处理,而是将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水统一排放到污水处理厂 (包括园区内的和园区外的)进行集中处理的企业。 13、排放至本园区外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的污水处理量:指自身没有污水处理能力或有 处理能力但本企业日常不进行污水处理,而是将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水统一排放到园 区外的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的企业的污水处理量。 14、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指企业在调查期内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状、半固体状和高 浓度液体状废物的总量,包括危险废物、冶炼废渣、粉煤灰、炉渣、煤矸石、尾矿、放射性 废物和其他废物等;不包括矿山开采的剥离废石和掘进废石(煤矸石和呈酸性或碱性的废石 除外)。酸性或碱性废石指采掘的废石其流经水、雨淋水的 pH 值小于 4 或 pH 值大于 10.5 者。 15、工业固体废物期初贮存量:是指企业在报告期初以综合利用或处置为目的,将固体 废物暂时贮存或堆存在专设的贮存设施或专设的集中堆存场所内的数量。包括静脉企业作为 原料购进尚未生产消费暂时贮存的废物量。 16、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量:是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将固体废物焚烧或者蕞终置于符合环境 保护要求的场所并不再回取的工业固体废物量(包括当年处置往年的工业固体废物累计贮存 量)。处置方法有填埋(其中危险废物应安全填埋)、焚烧、专业贮存场(库)封场处理、深 层灌注、回填矿井等。 17、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指报告期内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业企业通过回收、加工、 循环、交换等方式,从固体废物中提取或者使其转化为可以利用的资源、能源和其他原材料 的固体废物量(包括当年利用往年的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量),如用作农业肥料、生产建筑材料、 筑路等。包括静脉企业作为原料购进已经生产消费掉的废物量。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工业固体废物期初贮存量)×100%。 18、静脉企业:是指园区内以垃圾回收和购进废弃物进行再资源化利用的企业和产业活 动单位。 19、静脉企业工业总产值:指园区内以垃圾回收和购进废弃物进行再资源化利用的静脉 企业在报告期内生产的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蕞终产品和提供工业劳务活动的总价值量。 20、静脉企业废物购进量:指园区内以垃圾回收和购进废弃物进行再资源化利用的静脉 企业在报告期内为生产而购进的废物量。 其中:从园区内购进量:指从本园区其他企业中购进的数量;

  21、静脉企业从业人员平均人数:指年内各月平均拥有的在以垃圾回收和购进废弃物进 行再资源化利用的静脉企业和产业活动单位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人数。

  22、废旧物资回收企业(站点):指园区内的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的企业或站点, 不包括个体收购点。

  23、废旧物资回收企业(站点)主营业务收入:指企业(站点)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经营 业务所取得的收入。

  24、清洁生产企业比率: 园区内已认定为清洁生产的企业数/园区内企业总数*100% 清洁生产企业是指符合清洁生产条件,并已通过国家、省、市清洁生产中心审核认定的 企业。 25、问卷题说明:调查问卷中第 1 题为单选问题,选一项即可;第 2-7 题为多选题,可 选其中的 1 项或多项;第 8 题为开放式问题,根据园区实际情况填写。 二、园区企业循环经济统计 (一)填报说明 1、本表由全省所有省级及以上的开发区(工业园区)内所有 2014 年主营业务收入在 2000 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填报。 2、本表的价值量指标、人数、设备保留整数;主要资源消费指标、废物产生及再利用、 废气收集利用量保留两位小数。 (二)指标解释 1、园区编码:由所在地统计局填写。根据《浙江省园区分类统计专用代码编制规则》 要求填写,头部位数字为级别标识,第二、三、四位数字标识该级别中各类开发区(工业园 区)的顺序码。 2、详细名称:企业的详细名称按工商部门登记的名称填写。 3、组织机构代码:由八位无属性的数字和一位校验码组成,按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代 码证书上的代码填写。未领取国家统一代码或不属于国家统一代码赋码范围的企业,一律使 用各级统计部门赋予的临时代码。 4、静脉企业:是指以垃圾回收和购进废弃物进行再资源化利用的企业和产业活动单位。 5、清洁生产企业:是指符合清洁生产条件,并已通过国家、省、市清洁生产中心审核 认定的企业。 6、主要产品名称:具体填写各单位的一至三种主要产品名称,并按其重要程度或总产 值所占比重,从大到小顺序排列。 7、所属行业:由当地统计局根据所填的主要产品名称,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02)填写该企业的行业小类代码。 8、资产合计: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在报告期内拥有或者控制的、 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资产一般按流动性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其中流 动资产可分为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 存货等;非流动资产可分为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非流动资产等。根据

  会计“资产负债表”中“资产总计”项目的期末余额数填报。 9、工业总产值:指货币表现的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生产的工业产品总量,它反映工业

  生产的总规模和总成果。包括范围:(1)生产成品价值;(2)对外加工费收入;(3)自制半 成品、在产品期末期初差额的价值。

  10、工业销售产值: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企业在本年内销售的本企业生产的工业 产品或提供工业性劳务价值的总价值量。工业销售产值包括的内容为:

  (1)销售成品价值: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实际销售(包括本期生产和非本期生产)的全 部成品、半成品的总价值,即按报告期产品的实际销售数量乘以不含增值税(销项税额)的 产品实际销售平均单价计算。销售成品价值包括为本企业在建工程,生活福利部门等提供的 成品和自制设备价值,不包括用定货者来料加工的成品和半成品的价值。

  (2)对外加工费收入: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完成的对外承接的工业品加工(包括用定货 者来料加工的产品)的加工费收入;对外工业品修理作业可收取的加工费收入和对内非工业 部门提供的加工修理、设备安装等收入。对外加工费收入按不含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价格 计算。

  11、主营业务收入:指企业确认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的收入。根据会计“主 营业务收入”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报。

  12、利润总额:指企业在报告期内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扣除各种消耗后的盈余, 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盈亏总额(亏损以“-”号表示)。根据会计“利润表”中“利润 总额”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执行 2006 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利润总额为营业利 润加上营业外收入,减去营业外支出后的余额;未执行 2006 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 利润总额为营业利润加上投资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再减去营业外支出后的余额。

  13、本年应交增值税:指企业按税法规定,从事货物销售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等 增加货物价值的活动本期应缴纳的税金。计算公式为:本年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 额-进项税额转出)-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减免税款+出口退税。

  14、科技活动经费支出总额:指企业在报告年度实际支出的全部科技活动费用,包括列 入技术开发的经费支出以及技措技改等资金实际用于科技活动的支出。不包括生产性支出和 归还贷款支出。科技活动经费支出总额分为企业内部开展科技活动的经费支出和委托外单位 开展科技活动的经费支出。

  15、设备购置费用:指把工业企业生产的产品转为固定资产的购置活动,包括建设单位 或企业、事业单位购置或自制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工具、器具的价值。新建单位及扩 建单位的新建车间,按照设计或计划要求购置或自制的全部设备、工具、器具,不论是否达 到固定资产标准均计入“设备工具器具购置”中。

  16、环保设备购置费用:指企业在报告期内用于环境保护方面的设备购置费用。 17、技措技改费用:指企业在报告期内为了增加产值或提高生产效率进行技术改进或采 用新的技术措施(如引进新的生产线,购买国内、外其他单位技术成果,采用新的生产工艺 等)所支出的经费总额。

  18、全部从业人员年平均人数:指年内各月平均拥有的人数,其计算公式为:全部从业 人员年平均人数=(1 月平均人数+2 月平均人数+……+12 月平均人数)/12;月平均人数=(月 初从业人员数+月末从业人员数)/2

  19、科技活动人员:指工业企业在报告年度直接从事或参与科技活动的人员,包括参加 科技项目人员、从事科技活动管理和为科技活动提供直接服务的人员。科技活动人员不包括 全年累计从事科技活动时间不足制度工作时间 10%的人员。

  20、本年应付工资总额(贷方累计发生额):指企业在报告期内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全 部工资,它反映企业本期累计应付的工资总额,而不是会计“应付工资”科目的余额。根据 会计“应付工资”科目的本期贷方累计发生额填列。

  21、职工教育费: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实际用于职工的政治、技术、文化教育、业务等素 质、技能教育和培训等所需费用,包括单位自行组织的培训教材、教学消耗用品以及教师酬 金,优秀教师和学员的奖励费用等,与企业会计核算的科目项对应,口径与核算方法均同会 计核算相一致。

  22、取水总量:指企业从各种水源直接提取或者从市场购买的用于厂区、办公区内工业 生产活动的水量,以实际获得的新水量为准。

  用于工业生产活动的水量,包括主要生产用水、辅助生产用水(如机修、运输、空压站 等)和附属生产用水(如绿化、办公室、浴室、食堂、厕所、保健站等),不包括非工业生 产单位的用水量(如基建用水、厂内居民家庭用水和企业附属幼儿园、学校、对外营业的浴 室、游泳池等的用水量)和居民生活用水量。

  取水量包括企业取自地表、地下、城镇供水工程的水,外购的再生水(中水)、其他水或 水的产品,以及企业为生产外供水或水产品而取用的水。不包括重复用水量、直流冷却水量、 未利用直接排放的矿井水和雨水量、污水处理企业处理的污(废)水量、水力发电动力用水 量。

  23、重复用水量:指在确定的用水单元或系统内,所有未经处理和处理后又重复使用的 水量总和。

  满足下列任意一种情况,即可视为重复用水: 1.循环水:指在确定的用水单元或系统内,生产过程中已用过、再循环用于同一过程的 水。例如火力发电企业的循环冷却水。循环水量循环使用一次计算一次,根据循环水泵的流 量乘以工作时间计算。 2.串联水:指在确定的用水单元或系统,由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或使用后、再用于另一单 元或系统的水。例如先用于冷却再用于洗涤的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用于烟气脱硫、冲渣 (灰)的水。串联水量重复使用一次计算一次。 3.回用水:指企业产生的,没有排放而是直接或经处理后再利用于某一用水单元或系统 的水。例如收集回用的蒸汽冷凝水,生产活动产生的、净化后回用的污(废)水,自来水厂 冲洗沉淀池、滤池再处理后回用的水。回用水量回用一次计算一次。 重复用水量不包括热力网内循环的热水、火力发电设备内进行汽水循环的除盐水。

  工业重复用水量与工业用水总量的关系是:工业用水总量=取水总量+重复用水 24、钢材、铜、铝及各矿石的消费: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实际使用钢材、铜、铝及各矿石 的数量。计量单位全部用吨。一般单位期初、期末都会有存量,因此可以用计算公式: 本期消费量=期初存量+本期购入量-期末存量 25、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指企业在报告期内生产经营活动中排放出来的固体废物。主 要包括: (1)冶金废物:指在各种金属冶炼过程中或冶炼后排出的所有残渣废物。如高炉矿渣、 钢渣、各种有色金属渣、铁合金渣、化铁炉渣以及各种粉尘、污泥等。 (2)采矿废物:在各种矿石、煤的开采过程中,产生的矿渣的数量极其庞大,包括的 范围很广,有矿山的剥离废石、掘进废石、煤矸石、选矿废石、选洗废渣、各种尾矿等。 (3)燃料废物:燃料燃烧后所产生的废物,主要有煤渣、烟道灰、煤粉渣、页岩灰等。 (4)化工废物:化学工业生产中排出的工业废渣,主要包括硫酸矿烧渣、电石渣、碱 渣、煤气炉渣、磷渣、汞渣、铬渣、盐泥、污泥、硼渣、废塑料以及橡胶碎屑等。在工业固 体废物中,还包括有玻璃废渣、陶瓷废渣、造纸废渣和建筑废材等。 (5)其他废物:除上述废物以外的其他,如服装厂的布头,水产加工厂的鱼虾内脏、 鳞片和贝壳等。 26、本企业固体废物回收利用量: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将产生的废物中的可用物资进行回 收,并作为本企业日后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原料或材料加以利用的数量。 27、用于下游企业作原料: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将产生的废物中可用物资用于下游企业、 产业活动单位生产经营原料的数量。 28、固废处置量:是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将固体废物焚烧或者蕞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的场所并不再回取的工业固体废物量(包括当年处置往年的工业固体废物累计贮存量)。处 置方法有填埋(其中危险废物应安全填埋)、焚烧、专业贮存场(库)封场处理、深层灌注、 回填矿井等。 29、固体废物出售收入: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将可再利用的废物出售给其他企业或回收站 点得到的收入。 30、回收利用设备:指报告期末企业用于减少在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和废物, 或对污染物或废物加以回收利用的设备设施总数。 31、余热余压回收设备数量:指企业购买或投资建造的用于余热余压回收处理的机器设 备的数量。 32、脱硫设备:指在治理设施中专用(或兼用)的脱硫设备(或系统),其脱硫效率要 达到 40%以上,脱硫后不再释放出 SO2(如使系统中有足够的碱性物质与 SO2 反应,生成稳定 的盐类物质或采用活性炭吸附质酸等方法进行脱硫)的设备数量。 33、利用余热发电量: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利用生产活动过程中产生的余热实施低温发电 所能提供生产的电量。 34、回收余热总热量(供水、供气):指企业在报告期内生产活动过程中产生的余热的

  总回收量,其中包括用以提供给生产和生活用的热水的余热和提供生产和生活用的热气的余 热等。

  35、工业废水排放量:指企业提取的各种水经使用后,排放到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环境范 围以外的废水量。包括经本企业净化处理,达到环保排放标准的废水、未经过净化处理的废 水和虽经净化处理但未达到环保排放标准的废水。废水排放量不包括河湖海冷却直排水量。

  废水排放量企业有计量装置的,按计量装置计量数据计算排放量;没有计量装置的,依 据有关管理部门规定的计量方法计算排放量,如没有具体的计算方法规定,可将取水量视为 排放量填报。

  36、生活污水排放量:指企业在报告期内经过企业生活区所有排放口排到企业外部的污 水量。

  37、工业废气收集利用量:指企业在报告期内通过专门的废气收集处理装置进行收集并 进行再利用的废气总量。

  38、本企业外的废旧物资再利用量:指企业在报告期内以物资回收公司或其他回收站点 回收的废旧物资为生产原料,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耗用的全部(国内、国外)废旧物资的数 量。

  39、从国外进口的废旧物资:指企业在报告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耗用的来自境外的 废旧物资的数量。

  40、工业废气收集利用量细化:根据国家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 33 种大气污染物填写,具体品名和代码如下:二氧化硫 42,氮氧化物 43,颗粒物 44,氯化氢 45,铬酸雾 46,硫酸雾 47,氟化物 48,氯气 49,铅及其化合物 50,汞及其化合物 51,镉 及其化合物 52,铍及其化合物 53,镍及其化合物 54,锡及其化合物 55,苯 56,甲苯 57, 二甲苯 58,酚类 59,甲醛 60,乙醛 61,丙烯腈 62,丙烯醛 63,氰化氢 64,甲醇 65,苯胺 类 66,氯苯类 67,硝基苯类 68,氯乙烯 69,苯并[a]芘 70,光气 71,沥青烟 72,石棉尘 73,非甲烷总烃 74,其他(请写具体品名)75。

葛毅明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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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上半年,丽水市贸促会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工业园区开展“三服务”活动,立足服务企业职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突出制度创新、问题导向和平台建设,充分调动发挥本会职能,全面提升园区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   一是积极部署,全面深入走访。“三服务”活动开展以来,贸促会组在园区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落实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责任,制定...

努力把格尔木浙江工业园建成产业援建的新高地

努力把格尔木浙江工业园建成产业援建的新高地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浙江援青网浙江援青网援青动态产业援青正文   努力把格尔木浙江工业园建成产业援建的新高地   2017-05-26 16:25:25 来源: 浙江在线日,浙江援青格尔木工作组一行在章万真副指挥长带领下赴格尔木浙江工业园调研,先后走访了金昆仑锂业有限公司、中科远豪锶业科技有限公司等浙商温商投资企业,考察了援建项目浙江工业园格...

华康股份董秘回复:公司在浙江定海工业园区内投资建设200万吨玉米深加工健康食品配料项目主要以玉米为原料

华康股份董秘回复:公司在浙江定海工业园区内投资建设200万吨玉米深加工健康食品配料项目主要以玉米为原料

  华康股份(605077)09月19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了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请问贵公司200万吨玉米深加工项目成品是否可作为牲畜饲料?   华康股份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在浙江定海工业园区内投资建设200万吨玉米深加工健康食品配料项目,主要以玉米为原料,生产淀粉糖/糖醇、膳食纤维、变性淀粉等系列精深加工产品,以及利用合成生...

商业创新如此便捷

商业创新如此便捷

  *您所填写的信息已进行安全加密   创新发展中的用友云服务,助力企业实现从以流程驱动为核心的规范管理,到以数据驱动为核心的智慧管理,助力企业在数字化   业务发生后实时执行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的多核算目的核算,实时财务报表与管理分析,实时反馈业务系统进行调整控制。   以业财税金一体化、全流程应用,全税种管理与核算,税企直连自动化...

嘉兴平湖两宗姊妹宅地一流拍一终止兰溪宅地底价成交

嘉兴平湖两宗姊妹宅地一流拍一终止兰溪宅地底价成交

  住在杭州网11月23日讯(记者 魏盼)11月23日,嘉兴金华两地原定共出让三宗涉宅地。   其中嘉兴平湖两宗姊妹宅地出让受阻,2022平-48号地块于拍卖前一天终止出让,而2022平-47号地块因无人报价流拍。   兰溪科技工业园宅地则底价成交,由兰溪城投子公司以81364.13万元总价竞得,楼面价637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