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169016313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是一家集户外休闲家具及用品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从事户外休闲家具及用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经过30年的发展与积累,已建立较为完整的户外休闲家具及用品业务体系。
公司产品包括户外休闲家具、遮阳伞、帐篷三大系列。产品主要用于家庭庭院和露台、户外休闲场所(餐馆、酒吧、海滩、公园)及酒店等休闲场所,为人们营造健康、舒适的户外休闲环境。
公司产品主要销往美国、德国、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和地区,销售渠道包括大型连锁超市、品牌商、电商平台等。凭借研发设计能力和产品品质等优势,公司进入了家得宝、劳氏等大型连锁超市的供应商体系。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1、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谢建平补充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112万股、延期购回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合计11,004万股;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1,004万股;累计质押股份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85.72%,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0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2月18日、2021年11月26日、2021年12月1日及2021年12月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2021-063、2021-064、2021-066)。
2、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永强实业有限公司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4,000万股,解除质押31,000万股;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4,800万股;累计质押股份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30.04%,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1.4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3月18日、2021年12月1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2021-067)。
3、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宁波亿泽日用品有限公司65%股权,交易完成后,宁波亿泽日用品有限公司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6月29日、2021年8月1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2021-041)。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5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15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等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谢建勇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头部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二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7,447.46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更有利于公司真实反映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第三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第四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1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1.5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5亿元,本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94.6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5.12亿元。
第五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按照2021年12月31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2,169,016,313股(总股本2,175,736,503股扣除存放于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6,720,1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5元(含税),共计派发75,915,570.96元,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116,459,221.75元结转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派总额。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回报计划(2019年-2021年)》等相关规定。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第六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进行慈善捐赠的议案》;
本着回报社会的原则,同时参考基金会的捐助计划,公司决定向浙江永强慈善基金会捐赠人民币200万元,主要用于资助教育事业、贫困学生、赈灾扶贫等社会公益事业。
第七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第八项、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谢建勇、谢建平、谢建强、施服斌回避表决;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及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第九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聘任其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授权公司董事长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署相关审计服务协议,并确定具体的审计费用及相关工作安排事宜。
公司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审计费用170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关于聘用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第十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1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说明的议案》;
《关于2021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及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第十一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请见2021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2021年年度报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2021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毛美英女士、周岳江先生、胡凌先生提交了《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第十二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第十三项、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谢建勇、谢建平、谢建强、施服斌回避表决;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第十四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2年度信贷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计划的议案》;
公司预计2022年度公司及各子公司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远期结售汇等授信业务敞口总额度蕞高不超过96.70亿元人民币。
公司可根据各银行的合作条件,在不超过信贷总额度的情况下,适当调整各银行信贷额度。若出现未在上述计划内的新增银行,其信贷额度不超过总授权额度的10%。
且公司决定为全资子公司永强(香港)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YOTRIO CORPORATION(美国永强)的银行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分别为2,000万美元、1,500万美元,担保期限均为1年。
为提高资金运用及决策效率,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报董事长批准后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与各金融机构商讨有关具体授信及融资业务等事宜,并在上述额度限额内决定资产抵押、公司与各子公司之间的互相担保等事宜,并代表公司签署有关协议。
本项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关于公司2022年度信贷额度的公告》及《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第十五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公司授权远期结售汇领导小组在不超过预计接单金额之80%额度内进行远期结售汇等相关金融衍生品业务。
本项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关于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第十六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银行合作开展保理业务的议案》;
为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会议同意开展保理业务,业务规模不超过5,000万美元(可循环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与相关银行及保理机构洽谈并办理保理业务合作具体事宜。并在上述额度限额内决定公司与各子公司之间的互相担保等事宜。
本项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第十七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10亿元进行证券投资,在本额度范围内,用于证券投资的本金及投资收益可循环使用。
本项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关于以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第十八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交易业务的议案》;
本项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关于开展期货交易业务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第十九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决定利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5亿元(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进行投资、理财业务,同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报总经理批准后根据此次授权行使具体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及组织实施。
本项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第二十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决定利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8亿元(含本金及收益,且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进行现金管理。
本项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关于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第二十一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股东回报计划(2022年-2024年)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科学、持续和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回报计划(2022年-2024年)》。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回报计划(2022年-2024年)》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第二十二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处置部分土地资产并筹划新建产能的议案》;
按照临海市城市建设发展及规划,公司所拥有的位于临海市两水及水云塘的两宗土地及厂房已处于居民区,不再适宜制造业工厂生产。
同时,在公司销售团队长期不懈的努力下,公司产品品类稳步增加,销售规模逐年扩大,市场覆盖面越来越广,公司除了提高现有生产基地的产能与利用效率以及保持适当比例的外协供应商外,还需要进一步增加自主生产能力保障。
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公司生产能力与销售市场规模的匹配性,近期需要做好以下两项工作:
为保障上述两处工厂生产平稳过渡,合理处置上述两宗土地及地上工厂建筑物等资产,会议决定管理层研究合适的土地等相关资产处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与相关意向方沟通可能的处置方式,例如整体转让、土地收储或置换等各种合法的方式,并聘请适当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及其他协助工作;上述厂房现有产能的搬迁或替换及相关人员安置方案等。待有完善的处置方案后另行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
为弥补公司部分产品的现有产能缺口,并为新开发产品品类、计划开发产品品类等进行生产产能的规划安排,同时逐步解决公司目前多处外部租赁场地分散的矛盾,公司拟选择合适地块(土地规模200-500亩,可分期供应、分期建设)筹建新产能,初步计划投资规模10-20亿元(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为尽可能的避免投资风险,会议决定管理层开展前期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研究各地招商政策及土地政策,沟通土地出让意向,聘请适当的中介机构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与产能规划前期设计,研究筹划投资资金来源与投资进度安排,签署投资合作意向书等。待形成较为成熟的投资建设方案后另行提交董事会审议。
后续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及时披露,并根据项目投资规模另行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十三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2022年5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6日。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5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杨思嘉女士主持,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头部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二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更公允的反映2021年底公司的资产状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第三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四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五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回报计划(2019年-2021年)》中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要求,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有关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六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进行慈善捐赠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进行慈善捐赠是积极践行社会责任的体现,有利于提升公司社会形象,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七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第八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第九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1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说明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证券投资领导小组,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批准的投资权限进行。公司没有使用募集资金、贷款及专项财政拨款等专项资金进行有关证券投资事宜,投入资金仅限于自有资金。
第十一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二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十三项、 以2票同意,1名监事朱炜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第十四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2年度信贷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计划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五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等相关金融衍生品业务,能够很好的控制汇率变化对利润带来的风险,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第十六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银行合作开展保理业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与银行合作开展保理业务,能够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第十七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同时,实施证券投资,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十八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交易业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进行期货交易业务,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有利于发挥公司竞争优势,公司开展期货交易业务是可行的,风险是可控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第十九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第二十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业务。
第二十一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股东回报计划(2022年-2024年)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1年末各类存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商誉等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7,447.46万元,具体如下:
主要系2021年销售增加,导致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增加,按照会计政策计提相应的应收账款减值准备较同期大幅增加。
1、 存货跌价损失:主要系采用期末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 商誉减值准备主要系控股子公司北京联拓天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及其参股投资的腾轩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新冠疫情导致的市场低迷影响,2021年度的业绩及未来的收益不及预期,从谨慎性出发,公司在2021年度对其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3、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主要系控股子公司北京金旅通科技有限公司为上海茶恬园国际旅行社邮轮项目提供服务购买的著作权,2021年受新冠疫情导致的市场低迷影响项目业绩及未来收益不及预期,从谨慎性出发,公司在2021年度对其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1年度利润总额17,447.46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程序遵守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线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更有利于公司真实反映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对公司本次会议审议的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认真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更公允的反映2021年底公司的资产状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认真审核,审计委员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充分、公允的反映了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122,495,556.55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5,182,002.36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189,679.75元。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扣除支付的2021年年度支付的现金股利324,602,446.95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09,705,968.65元,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2,374,792.71元,按照孰低原则,将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制定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着积极回馈全体股东的原则,现提议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按照2021年12月31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2,169,016,313股(总股本2,175,736,503股扣除存放于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6,720,1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5元(含税),共计派发75,915,570.96元,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116,459,221.75元结转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派总额。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回报计划(2019年-2021年)》等相关规定。
我们认为: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回报计划(2019年-2021年)》中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要求。该利润分配预案是在2021年经营业绩的基础上制定的,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培养投资者长期支持与投资公司的信心。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回报计划(2019年-2021年)》中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要求,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有关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聘任其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署相关审计服务协议,并确定具体的审计费用及相关工作安排事宜。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审计委员会经事前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人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交流,并对其在相关资质、独立性、诚信记录、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调研和认真核查,将相关调研资料形成书面审核意见提交公司董事会,建议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并聘任其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一直以来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一直以来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公司的财务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与相关方就具体合作细节进行磋商,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合作协议。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已经2022年4月15日召开五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谢建勇、谢建平、谢建强、施服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事项,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中关联股东浙江永强实业有限公司、谢建勇、谢建平、谢建强、施服斌对此项议案须回避表决,且不可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对此项议案进行投票。
1、马鞍山永强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浙江东都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强节能”)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节能管理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合同能源管理;发电技术服务;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固体废物治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经审计,截止2021年12月31日,永强节能资产总额21,510.47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1,649.62万元;2021年度永强节能实现营业收入8,434.03万元、净利润365.99万元。
永强节能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永强实业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谢建勇、谢建平、谢建强等联合控制的公司,合计持有及控制比例为66.17%;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施服斌担任其董事。
永强节能经营和效益状况平稳,履约能力较强,截至披露日,永强节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履约风险。
经营范围: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软件开发;软件咨询;市场调查;企业策划;经济贸易咨询;会议服务;婚庆服务;翻译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航空机票销售代理;火车票销售代理;酒店管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审计,截止2021年12月31日,腾轩旅游资产总额18,129.77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9,667.87万元;2021年度腾轩旅游实现营业收入45,279.54万元,净利润-2,601.12万元。
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施服斌担任腾轩旅游监事,且控股子公司北京联拓天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持有其25%的股权。
腾轩旅游经营和效益状况平稳,履约能力较强,截至披露日,腾轩旅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履约风险。
经营范围:工艺品、金属制品、户外家具制造,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伊丽特资产总额13,702.55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2,528.41万元;2021年度伊丽特实现营业收入27,426.11万元、净利润594.29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方永强节能董事长康灵江担任伊丽特执行董事,且持有其50%股权。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伊丽特为公司关联方。
伊丽特经营和效益状况平稳,履约能力较强,截至披露日,伊丽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履约风险。
4、深圳德宝曼好家家居科技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德宝西克曼智能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宝曼好家”)
经营范围:室内家具及饰品的设计、销售;家具零售、批发;智能家居零售、批发;家用电器、厨房设备批发、零售;家具零配件批发、零售;建材、装饰材料批发;床上用品、窗帘、布艺类产品销售;木门窗、楼梯销售;地板销售;卫生盥洗设备及用具批发;照明灯具、灯用电器附件及其他照明器具销售; 室内装饰设计服务; 化工产品批发、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成品油);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智能家居产品软硬件技术研发、物联网软硬件开发等。
经审计,截止2021年12月31日,德宝曼好家资产总额55,057.87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35,772.32万元;2021年度德宝曼好家实现营业收入15,658.42万元、净利润-3,084.22万元。
德宝曼好家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永强实业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谢建勇、谢建平、谢建强等联合控制的公司,合计持有及控制比例为73.75%;公司董事长谢建勇,副董事长谢建平及董事施服斌在德宝曼好家分别担任董事、董事长、董事。
德宝曼好家经营和效益状况平稳,履约能力较强,截至披露日,德宝曼好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履约风险。
经营范围: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五金、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建材、燃气器具的销售;厨柜、浴柜的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置前审批和禁止的项目)。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得宝实业资产总额1,071.53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09.05万元;2021年度得宝实业实现营业收入3,008.69万元、净利润-351.80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方德宝曼好家董事兼总经理李善祥担任得宝实业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且持有其90%股权。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得宝实业为公司关联方。
得宝实业经营和效益状况平稳,履约能力较强,截至披露日,得宝实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履约风险。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池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农业机械销售;园艺产品销售;金属工具销售;电气设备销售;风动和电动工具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电力测功电机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模具销售;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照明器具销售;户外用品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安装、维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品牌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上海昶氪资产总额499.96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413.38万元;上海昶氪成立于2021年11月25日,2021年度尚未有营业收入、净利润-86.62万元。(未经审计)
上海昶氪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永强实业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公司董事长谢建勇,副董事长谢建强均在上海昶氪担任董事;且公司监事朱炜在上海昶氪担任监事。
上海昶氪预期经营和效益状况平稳,履约能力较强,截至披露日,上海昶氪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履约风险。
公司将采购永强节能及其子公司生产的生物质燃料及热能服务等,将根据公司各生产线的改造计划与时间安排,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具体价格及结算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采购腾轩旅游及其子公司提供的差旅管理服务,满足公司差旅等相关业务需求。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采购伊丽特公司生产的成品及半成品等,将根据公司各生产线的生产计划与时间安排,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具体价格及结算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将采购德宝曼好家及其子公司生产的产品及服务等,将根据公司计划与安排,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具体价格及结算方式。
永强节能及其子公司和上海昶氪租赁本公司及子公司闲置厂房,和其他综合服务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据实结算。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腾轩旅游及其子公司出售商品及服务,北京联拓通过金旅通等产品为腾轩旅游及其子公司提供技术服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出售给伊丽特部分材料及服务等,将根据公司各生产线的生产计划与时间安排,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具体价格及结算方式;因公司及子公司采购伊丽特商品,如发生预付部分款项,将收取利息。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出售商品等给得宝实业、德宝曼好家及其子公司,均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具体价格及结算方式。
上述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发挥公司及关联人各自的优势,有利于公司及关联人资产的充分利用,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公司将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与公司独立董事并进行了充分沟通,获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2021年关联交易的实施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未造成不利影响,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年初预计产生一定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受市场需求波动等因素影响,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体现了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并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2年度信贷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计划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根据对2022年生产经营计划的分析,为保证日常经营资金结算需求,公司预计2022年度公司及各子公司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远期结售汇等授信业务敞口总额度蕞高不超过96.70亿元人民币。
根据公司与各主要合作银行的初步沟通,及各银行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授信额度,2022年度信贷额度安排如下:
公司可根据各银行的合作条件,在不超过信贷总额度的情况下,适当调整各银行信贷额度。若出现未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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