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浙江产业信息 > 正文内容

丽水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2021〕2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丽水工业园区南山区块九龙大桥东侧地块建设项目,拟征收碧湖镇南山村、松坑口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碧湖镇南山村、松坑口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2.021公顷(180.315亩)(具体以红线图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丽水市人民政府将组织碧湖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征地范围内有下列情形的,不作为补偿安置的依据:

  1.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室外装潢和抢种的地上农作物;

  3.房屋转让、交换、新(扩、改)建、析产、赠与、租赁、抵押、典当、装修等的;

  4.领取营业执照、临时营业执照;

  丽水工业园区南山区块九龙大桥东侧地块拟征收红线图.pdf

葛毅明微信号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524678515

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