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土告字[2021]030号 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一宗工业用地出让公告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在临海市范围内有闲置土地行为或目前尚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采用网上拍卖方式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竞得入选人须5个工作日内,到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利用科接受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即视为成交,须当场与出让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非临海工业企业须在1个月内在临海市内注册成立新公司,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
竞得人在竞得土地后1个月内,须与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临海市工业项目“标准地”用地履约协议》,方可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公证处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关手续。若竞得人逾期签订《临海市工业项目“标准地”用地履约协议》的,则视为违约,无权要求退还竞买保证金。
四、竞买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填报相关信息,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该地块的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办理数字证书请参阅“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使用帮助/常见问题”,服务电话:;受理单位: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D幢19层。
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其余均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拍卖出让文件。有关拍卖出让文件资料,竞买人可以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网上拍卖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网上竞买。
六、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2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付利息。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签订后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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